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218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3-13 11:25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关于将武汉市硚口区浩明宥味快餐店项目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删除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13 11:25

关于将武汉市硚口区浩明宥味快餐店项目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删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1:25

武汉市硚口区浩明宥味快餐店位于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四期3-2栋1层7号,该餐馆已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上备案。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华生汉口城市广场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项目位于居民楼下且无专用烟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该餐饮项目不符合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条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的规定,我局已将《武汉市硚口区浩明宥味快餐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删除,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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