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1-57147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扶贫
发布机构: 硚口区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9-16 15:15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有关政策公示之高龄津贴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9-16 15:15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有关政策公示之高龄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16 15:15

   一、项目名称

    大类: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项目

    子类:高龄津贴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民政20191号

三、政策内容

1.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武汉市户籍、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始发依据);符合年龄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无武汉市户籍)。

2.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百岁老人每年还可享受春节慰问、生日探望、定期体检关爱活动,分别按标准500元/人安排。

3.高龄津贴补发

    对未能及时完成信息登记的高龄老人,取得联系后,经区民政部门确认需补发高龄津贴的予以补发,2018年之前未发的不计入补发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