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0-93953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发布机构: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 2020-12-05 10: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硚扶组〔2020〕5号
名   称: 硚口区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2-05 10:00

硚口区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12-31 12:15 发布时间:2020-12-05 10:00

口区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消费扶贫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实现与国家服务平台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简称“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扶组〔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徐盛敏任组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胡振双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和各目标绩效考核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扶贫办副主任刘德武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推进全区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

二、明确“三专”工作目标

消费扶贫专柜指经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消费扶贫专馆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场所;消费扶贫专区指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专门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

根据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参照各部门工作职能、常住人口规模、消费能力水平、小区及商超数量、办公条件等因素,对我区20202021年“三专”建设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各成员单位要对照《20202021年消费扶贫“三专”建设任务分解表》认领目标任务。

三、严格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专一平台”建设是消费扶贫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消费扶贫的重要载体,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通力协作、抓好落实,根据领导小组分解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实际,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专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社区、进车站、进交易市场,确保我区全面完成全市下达的消费扶贫“三专”建设目标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消费扶贫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舆论范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消费扶贫专柜、专馆建设依规选址布点的协调服务;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小区布点的协调及场所地面硬化、专柜放置遮雨棚建设质量安全的鉴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扶贫产品质量、价格监管。

四、注重政策引导

各成员单位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利用现有政策,积极争取“三专”建设点位布设、电力及通讯网络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扶贫产品宣传等有力支持,协同推进工作落地落细,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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