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0-903857 | 主题分类: | 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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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9-23 11: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小红头 |
名   称: | 关于消费扶贫相关重点工作的安排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10:49 |
根据省、市消费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下一步做好全区消费扶贫相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有二项:一是购买扶贫产品;二是加强“三专”( 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
二、购买扶贫产品的有关要求
(一)预算单位购买扶贫产品的考核指标。全区各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下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25%,其中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15%,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武汉市专区”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10%。
(二)预算单位购买扶贫产品的主要途径
一是食堂购买。各预算单位要明确自有食堂(含外包食堂)通过“扶贫832”和“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武汉市专区”2个平台的采购份额。对于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政策的要求,确定采购扶贫产品的比例,已签订合同的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保按要求落实采购扶贫产品的份额。对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协商共同确定采购份额。
二是工会购买。各预算单位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优势,鼓励和引导工会组织按照《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武汉市专区”等平台,购买扶贫产品。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购买。各预算单位可动员社会力量(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武汉市专区”等平台,购买扶贫产品。
(三)预算单位购买扶贫产品的注意事项
1.各预算单位要抓紧完成“扶贫832”和“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武汉市专区”2个平台的注册,并优先通过上述2个平台采购扶贫产品,确保完成本单位考核指标。
2.通过其它平台或者线下购买扶贫产品,在报送《硚口区开展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时,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优先购买我区对口帮扶地区黄陂区,对口支援地区来凤县、郧西县、五峰县、神农架林区的经省级认定的扶贫产品。经区扶贫办与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协调,有些供应商在产品价格等方面可以给予优惠、提供便利。各预算单位在线上采购遇到困难时,可与区扶贫办联系。联系人:于广河,联系电话83426527、13871381226。
三、加强“三专”建设的有关要求
(一)目标任务
1.利用闲置的国有资产(门面50平方米左右),采取由爱心企业管理的方式,在全区设立3个贫困地区农产品直销点(专馆),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产销矛盾。(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在有条件的社区(小区)、企业、学校、机关,以及人流密集的地铁站、公园、医院等场所布设80台消费扶贫24小时智能货柜(专柜)。(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工商联、区教育局、区园林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3.在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立6个贫困地区农产品专区,拓展扶贫产品的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成时限
1.区财政局负责3处“专馆”选点工作。
2.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3处“专区”选点工作。
3.汉中街、六角亭街各负责3处社区(小区)“专柜”选点;易家街、长丰街、荣华街各负责4处社区(小区)“专柜”选点;古田街、韩家墩街、汉水桥街、宝丰街各负责5处社区(小区)“专柜”选点;宗关街、汉正街各负责6处社区(小区)“专柜”选点;区工商联负责15处企业“专柜”选点;区教育局负责5处学校“专柜”选点;区扶贫开发办负责3处机关“专柜”选点;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局各负责2处公园“专柜”选点;区卫生健康局负责3处医院“专柜”选点。
4.各单位负责的“专馆、专区、专柜”选点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区扶贫开发办全程做好指导、协调等工作,并确保于10月底前建成落地。
硚口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