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0-891974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硚口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0-15 16:39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硚扶组〔2020〕4号
名   称: 硚口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0-15 16:39

硚口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12-31 12:15 发布时间:2020-10-15 16:39

2020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7个“扶贫日”,恰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意义重大。为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根据《武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扶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实际,制定以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克服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通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就经验,讲好扶贫故事,分享扶贫创新成果,为收官之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脱贫攻坚质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三、主抓活动

(一)抓好“追随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路”调研走访活动。组织开展“追随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路”调研走访活动,拟定区领导到对口帮扶村开展调研、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宣传脱贫政策、拓展脱贫思路,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面临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扶贫办、相关成员单位)

(二)抓好脱贫攻坚宣传活动。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抗灾和脱贫攻坚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全区上下在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省、市政策精神及重要指示,思想上丝毫不懈怠,行动上丝毫不拖沓,“两手抓、两不误”,敢于、善于打大仗、打硬仗的奋斗状态。二是宣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市主流新闻媒体投稿,持续跟踪报道我区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尤其是荆楚楷模、最美人物、脱贫标兵、最美家庭等活动中涌现出的脱贫攻坚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三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脱贫攻坚宣讲比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各驻村工作队)

(三)抓好“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10月确定为“结对帮扶行动月”。一是组织级文明单位与村结对共建,落实扶持项目,助力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扶贫办)二是组织全区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驻村干部到村入户解读政策、走访慰问,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防返,深入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抓好特色扶贫活动。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特色扶贫活动,以更大力度、更有力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脱贫攻坚。一是向贫困村学校、村组赠送图书等,持续开展全民阅读“助力脱贫攻坚”进村组活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二广泛开展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惠民活动,促进文化惠民工程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扶贫办、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教育局)

(五)继续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精准扶贫+普法”等主题活动,在贫困地区开展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普法”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驻村工作队力量,加强对《民法典》、《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扶贫办)

(六)抓好工会助力扶贫活动。按照省、市关于2020年职工疗休养的相关要求,区级工会有序组织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在湖北省范围内开展疗休养活动,重点到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贫困村、贫困地区。在不影响工作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待团体游放开后,积极组织职工分批到特色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开展夏季消暑游、秋季主题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动,鼓励到单位对口扶贫村开展健康有益的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七)抓好消费扶贫活动。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营造消费扶贫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活动和贫困地区农产品进超市、进机关、进社区等供销活动,推动扶贫产品销售。配合全市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工作,在社区内或大型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推动扶贫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区扶贫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抓好爱心帮扶活动。进一步做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推广工作,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广泛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在“扶贫日”前后,充分利用“扶贫对接”功能,鼓励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对接帮扶困难需求(责任单位:区扶贫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区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提前筹备、精心组织“扶贫日”活动。要加强单位部门间的协调沟通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单位部门内部的督促指导,通过新闻媒体、官网、网络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项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突出工作重点,制定细化具体的“扶贫日”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规范扶贫捐赠活动,坚持自愿捐赠,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禁止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务实节俭、公开透明。

(三)严格信息报送。请各项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单位部门于10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将“扶贫日”活动现场照片、视频(附说明)报送至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2210267411@qq.com,联系电话:834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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