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6-1047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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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22 15:30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某汽车广场“9·4”一般高坠亡人事故案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15:30 |
2025年9月4日16时左右,位于古田二路某汽车广场二楼东侧楼梯间安装石膏隔板墙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了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形成《某汽车广场“9·4”一般高坠亡人事故案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31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在硚口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法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某汽车广场“9·4”一般高坠亡人事故案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硚口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和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2026年5月28日,评估组听取了街道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落实情况,调阅了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和证据,扎实开展了各项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投资人王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
三、街道和事故相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事故发生后,街道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责任人员加大了资金投入,专家授课教育、以案说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系列的培训教育,增强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对投资人王某某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作业现场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评估检查。
1.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发生后,对全员重新进行了三级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落实事故应急措施。
2.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事故发生后,投资人王某某加大了资金投入,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了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反光背心、劳保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并安排专职人员在施工现场不间断巡视,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投资人王某某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强有力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对雇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雇用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投资人王某某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机制健全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增强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六、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依法依规,各种法律文书内容较齐全规范。本起事故发生后,投资人王某某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