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5-27223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10-11 09:00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 名   称: | 硚口区利济电子市场片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09:00 |
《硚口区利济电子市场片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现将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利济电子市场片城市更新项目方案征求意见总户数42户,其中居民38户,企业4户。经统计,同意征收补偿方案的户数为29户,占比69.05%,未反馈意见视为同意11户,占比26.19%,不同意2户,占比4.76%。
二、主要意见及回复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对“预评估价过低”意见的回复
根据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预评估价格并非计算征收补偿金额的最终价格。正式评估价格将在征收决定公告后,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由被征收人协商、投票或摇号选定的评估机构作出,并在项目现场公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正式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自评估结果公告或者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对“要就提供就近现房和低价房源”意见的回复
经研究,该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拟增加一处就近住宅房源江山如画8期作为项目产权调换房源;另调整团购商品房按照现时点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
(三)对“未明确货币补偿到账时间”意见的回复
该诉求不涉及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应在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中予以约定。
三、方案修改情况
1、对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一)项第3点增加表述:“团购商品房屋结算单价由本方案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对方案第四章第一条第(一)项增加表述:“产权调换住宅房源2:江山如画8期位于武胜路与长提街交汇处,系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屋销售单价约为25100元/平方米。房屋结算单价由本方案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四、研究决定情况
经硚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硚口区利济电子市场片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