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4-1711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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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6-30 1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硚口区皮子街片F片城市更新项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10:00 |
经研究决定,硚口区皮子街片F片城市更新项目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硚口区人民政府公布《硚口区皮子街片F片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征求意见期满后,同意《方案》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户数达到总户数的85%,由硚口区人民政府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同时公布《硚口区皮子街片F片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
如在征求意见期内,同意《方案》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
租人户数未达到总户数的85%,本项目终止实施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的房屋征收。
根据征求意见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与拟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预签约期限为6个月。
在规定的预签约期限内,预签约户数达到拟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总户数95%的,硚口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预签约户数未达到拟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总户数95%的,硚口区人民政府终止实施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的房屋征收。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