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3-0046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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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06-01 09: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关于中职生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须知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10:00 |
凡就读我校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市级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具体的办理条件如下:
一、关于国家免学费工作的要求(必须每学年初申请)
免学费对象:在籍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关于市级免学费的工作要求:(必须每学年初申请)
市级免学费对象:除享受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外的在籍在校学生,都享受市级免学费。
三、关于国家助学金工作的要求(每学期1000元,必须每学期初申请)
资助对象:对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所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26个县(市)和其他10个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及神农架林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 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9. 户籍所在地为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
符合以上第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保障对象页及其年审证明以及7-9月银行流水单(柜台打印);符合以上第1、3、4、5、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件;符合以上第7条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符合以上第8条的学生,提供父母为库区移民的证明;符合以上第9条的学生,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是否属于连片特困地区可直接在网上按省份查询(湖北省地区名单请见附表1.既享受助学金又享受国家免学费地区)。
须提交资料:
① 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提交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 根据申请类别,据实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
③ 所有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必须提交学生本人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一张A4纸 竖式,不能拍照片打印等,必须原件复印);
④ 低保家庭的学生提交低保证首页及保障对象页复印件,以及7-9月银行流水单原件(柜台打印有银行盖章)
⑤ 非低保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交其他相关部门确认的印证资料
⑥ 以第1-6类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领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据实填写此表。
⑦ 以第7类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领取《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据实填写此表。
⑧ 库区移民子女的学生提供父母的库区移民证明
⑨ 户籍是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第七类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凡有下述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认定范围。
①无特困原因的“三类人员”(即领导干部家属、财政供养人员家属、村干部家属);
②在本市内购置商品房两套及以上的;
③家庭拥有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非营运轿车的;
④监护人为私营业主和股东;
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湖北省内分地区)名单
1.既享受助学金又享受国家免学费地区:
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阳新县、远安县、兴山县、当阳市、南漳县、监利县、洪湖市、浠水县、崇阳县、通山县、神农架林区
2.仅享受国家免学费地区:
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东西湖区、汉南区、大冶市、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襄州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谷城县、东宝区、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孝南区、安陆市、云梦县、应城市、汉川市、黄州区、黄梅县、武穴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曾都区、广水市、随县、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3.仅享受武汉市免学费地区:
武汉市本级、黄石市本级、十堰市本级、荆州市本级、宜昌市本级、襄阳市本级、鄂州市、荆门市本级、孝感市本级、黄冈市本级、咸宁市本级、恩施州本级、随州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