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19-243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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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12 15: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硚口区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15:07 |
2018年度硚口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34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同比增加 20%。主要用于区属各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与会展、境外培训与业务考察等方面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1个,75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同比下降4%。
1、公务用车购置费188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安分局、城管局、食药监局更新购置执勤执法车辆1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各单位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及保险费等车辆运行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同比下降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硚口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2018年全区部门单位公务接待21批次、216人次。
备注:“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区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区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区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反映区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