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0-8309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1-20 09:47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1-20 09:47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20 09:47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硚口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人民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实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工作。
      7、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局服装、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街司法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领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硚口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1个。仅有一个本级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构成

硚口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90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80人,其中:行政编制 77人,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硚口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57.6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6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47万元。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357.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0.73万元,增长3.7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部门增加等原因

二、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335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7.62万元,占100%。

三、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335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77万元,占64.65%;项目支出1186.85万元,占35.35%。

四、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57.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57.6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170.77万元,项目支出1186.85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20.73万元,增长3.7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部门增加等原因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占7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5.98%,卫生健康支出占7.51%,住房保障支出占7.28%。

五、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357.62万元, 其中:(1)本年预算3357.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0.73万元,增长3.7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部门增加等原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70.77万元,

(一)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支出1438.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0.34万元,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8.4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护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2019年减少207.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压缩。

(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34.67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较2019年减少10.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压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3.56万元用于机关退休女职工卫生费等。较2019年增加53.43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科目。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7万元用于事业退休女职工卫生费等。较2019年增加2.57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科目。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77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发放项目、奖金等经费支出。较2019年减少16.07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科目至其他科目核算。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19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19年增加7.95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多,标准上调。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0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增加0.1万元,主要由于标准上调。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5.88万元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方面补助支出。较2019年增加34.97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多,标准上调。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3.72万元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生育保险支出。较2019年增加1.35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多,标准上调。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增加22.63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多,标准上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42.1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较2019年增加4.72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多,标准上调。

二是项目经费支出1186.85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29.6万元用于司法所工作、大调解工作、大调解人员、社区矫正工作、遗留事业人员等经费支出。较2019减少40.52万元,主要是压缩经费等。

(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31.45万元用于普法宣传工作。较2019年减少5.55万元,主要是压缩经费等。

(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187.2万元用于社区(村)法律顾问值班补贴经费。较2019年增加4.32万元,主要是增加两个社区。

(四)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300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事务补贴经费。较2019年增加145万元,主要是案件数增加、补贴标准提高等。

(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178.5万元用于以钱养事岗位人员经费支出。较2019年减少31.5万元,主要是压缩经费等。

(六)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60.1万元用于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经费。此项支出为机构改革后新增项目经费,2019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六、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0.7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02.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1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租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女职工卫生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医疗补助女职工卫生费等。

2、公用经费26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物业管理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七、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硚口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硚口区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单位1个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区级预算总额控制。

   2)公务接待费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

2020“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物业管理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19.12万元,增加7.7%,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66.83万元。包括:货物类12.7万元。其中:便携式计算机2.1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5万元;空调5万元;台式计算机2万元;投影仪1万元;打印设备0.9万元;计算机设备(除电子商城采购项)1.2万。服务类154.2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105.2万元,,车辆保险4万元,车辆加油3万元,车辆维护保养4万元,印刷和出版服务28万元,会计服务、审计服务10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均为执勤执法专用车。办公用房面积6041平米。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年财政拨款1185.86万元。

(五)非税收入征收预计数增减变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取得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司法所工作、大调解工作、大调解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三级视频会议室建设、遗留事业人员等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区司法局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区司法局用于社区(村)律师法律顾问值班补贴经费。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区司法局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事务补贴经费。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区司法局用于以钱养事岗位人员经费。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区司法局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司法局用于机关退休女职工卫生费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司法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司法局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司法局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方面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区司法局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物业管理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不可预见公用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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