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19-251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10-22 15:5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10-22 15:58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2 15:58

 

2018年度

 

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20191017

 


  目    

第一部分  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治宣传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组织指导司法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

7)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局服装、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街司法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领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区司法局部门决算有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2个。均在司法局财务核算,独立核算部门1个。 

部门人员构成

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2018年末有人员117人,在职人员77人,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43.04万元,支出总计3343.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3.04万元、增长9.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办理案件数增长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4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3.0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84.14万元,占本年支出71.32%;项目支出958.9万元,占本年支出28.68%。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3.04万元,收入3343.04万元、支出3343.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3.04万元、增长9.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办理案件数增长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出增加283.04万元、增长9.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办理案件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75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47.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77.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343.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2.08%。其中:基本支出2384.14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对个人家庭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958.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费、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等;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支出528.0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专职调解员经费、专职社工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遗留事业人员经费普法宣传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经费支出182.8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律师值班补贴;法律援助经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法律援助事务补贴、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等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53.29万元,预算追加604.74万元,财政收回4.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3.47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87%。占总支出的82.36%。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4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占总支出的7.39%。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占总支出的4.95%。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占总支出的5.3%。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实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1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为预算的23.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次、人次、费用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为预算的26.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为预算的26.9%,比预算减少1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制度,缩小公车使用范围降低公车使用频率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减少3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陪同人次均为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增加1.25万元,增加28.4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度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万元,增加28.4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4辆公车两年未检修维护,为了方便车辆管理,做好一车一台账登记工作,对公车进行大修维保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经费支出。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支出规模和结构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33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4.14万元,占整体支出的71.32%,项目支出958.9万元,占整体支出的28.68%。

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结构,“三公”经费情况及与上年度比较)

1)基本支出结构

2018年全年基本支出238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5.61万元,占比91.6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53万元,占比8.33%。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5.65万元,为7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4.4万元,为7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较2017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逐年老化,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项目支出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年项目支出预算958.90万元,具体项目四个,其中:

“七五”普法宣传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82.88万元,用于支付社区(村)律师值班补贴;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58万元,用于支付法律援助案件、事务补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528.02万元,用于司法所办公经费50.4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9.12万元,大调解经费人员经费199.49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44.4万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64.57万元,遗留事业人员经费10万元,基层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经费150万元。

另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不可预见费160万元。

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项目经费958.90万元由硚口区财政局拨付,财政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所拨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达到100%。

实际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958.90万元,其中:“七五”普法宣传经费27.17万元;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83.18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57.81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530.74万元,(司法所办公经费54.46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8.09万元,大调解经费人员经费199.46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43.36万元,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费57.80万元,遗留事业人员经费14.57万元,基层所视频会议系统改造经费1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0万元。

实际与预算差异的原因

2018年全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958.9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各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差异及原因如下:

“七五”普法宣传经费实际支出27.17万元,较预算数30万元,少支出2.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装订文件资料2万自行组织装订,节约支出2万元;

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实际支出183.18万元,较预算数182.88万元,多支出0.3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人数的变动;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实际支出57.81万元,较预算数58万元,少支出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援律师办理案件费用预算金额48万元,实际支出49.66万元,超出预算1.66万元,超出原因为实际办理案件数较预算数增加;法律援助事务补贴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支出8.15万元,较预算少1.85万元,差异原因为实际支出补贴标准分不同档次,预算按平均标准计算形成差异。

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实际支出530.74万元,较预算数528.02万元,多支出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所办公经费预算金额50.44万元,实际支出54.46元,超过预算4.03万元,超支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金额9.12万元,实际支出8.09元,较预算节约1.03万元,差异原因为补助标准的变动;“大调解”人员经费预算金额199.49万元,实际支出199.46万较预算节约0.03万元,差异原因为调解员人事的变动;专职社工经费预算金额 64.57万元,实际支出57.80万元,较预算节约 6.77万元,差异原因为社工人事的变动;社区矫正办案业务经费预算金额44.40万元,实际支出43.36元,较预算节约1.04万元,差异原因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变动;两名遗留事业人员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支出14.57万元,超支4.57万元,超支原因为发放标准的变动;局机关及司法所三级视频会议室建设经费预算金额150万元,实际支出153元,超支 3万元,超支原因为设备价格浮动。

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不可预见费)支出160万元,与预算一致。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580件;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520场;民间纠纷调解数7200、成功率99%调解协议书履行率95%

实际完成情况:法律援助案件530件,完成91.38%;社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1153场,完成221.73%;民间纠纷调解数8449件、成功率99.98%调解协议书履行率100%,完成100%

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90%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90%以上、安置帮教率90%,重新犯罪率2%以内,开展联合帮教活动不少于1次。

实际完成情况:普法宣传全区重点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率98%释解人员回归衔接率100%以上、安置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0,开展联合帮教活动次。

效果目标(包括:完成情况和未完成的原因)

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通过法制讲座能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搞好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实际完成情况:达成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市级下达的“七五”普法目标;通过法律援助的有效实施长效持续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长效持续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实际完成情况:达成预期目标。

()自评结论(包括:自评得分;对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的综合评价)

1、自评得分

1)预算执行情况:满分20分,实际执行率100%,得分20分;   

2)普法宣传目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7.5分,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效益指标满分7.5份,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

3)法律援助目标,满分15分,得分13.85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7.5分,实际完成率91.38%,得分6.85分;效益指标满分7.5份,实际基本完成,得分7分。

4)社区律师法律讲座目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7.5分,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效益指标满分7.5份,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

5)人民调解目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7.5分,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效益指标满分7.5份,实际完成率100%,得分7.5分。

6)社区矫正帮扶目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其中:产出指标满分10分,实际完成率100%,得分10分;效益指标满分10份,实际完成率100%,得分10分。

7)约束性指标-资金管理的合规性,2018年经费支出严格管理,基本合规。但在项目资金预算使用上,预算还不够精准,出现具体项目经费超支情况,酌情扣4分。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总得分94.85分。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的综合评价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硚口构建格局。跨越赶超的关键期,以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定发展信心、直面矛盾、增强前进定力,切实保障了绩效目标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高质量完成市区两级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较强。

附: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7万元,比2017减少25.3万元,降低18.8%。主要原因是调整不可预见费至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21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

1、普法宣传

2、法律援助

3、人民调解

4、“硚口区百案说法基层行”行动

5、社区矫正帮扶

6、社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

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违规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9.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0.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11.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咨询电话:027-83792866

 

 

 

 

 

 

 

 

  

 

 

 

     相关附件:     硚口区司法局2018年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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