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19-259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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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18 14:5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硚口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6-01-18 14:55 |
硚口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起草全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2、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制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以及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以上规划中有关环境保护篇章的内容;参加审核城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区发展及旧城区改造中环境保护内容。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水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4、承担落实区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督查、督办、核查各相关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5、负责提出辖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负责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案及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9、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依照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制和发布本辖区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拟订全区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促考核;负责组织协调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复查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硚口区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硚口区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退休2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4.11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18.76万元,自筹经费80.35万元,往来结余25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1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节能环保支出752.1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140.73万元,医疗保障5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0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18.7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31.18万元,增加1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61.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19.6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及人员经费调整。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9.83万元,包括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生育保险等。
2.商品服务支出149.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物业管理支出以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住房改革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57.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88.41万元,下降76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2016年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减少,环境专项整治将作为独立的区拨经费。
其中:
1、人员基本性项目支出经费32.4万元。主要用人事代理、临时人员工资。
2、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