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结构。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万元,占6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万元,占13.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万元,占4.87%;节能环保支出195万元,占13.02%;住房保障支出91万元,占6.08%。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221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项目支出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主要成效: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区域谋划中担当作为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创新若干政策,编制促进新民营经济发展规划,为企业落实政策资金7000余万元。牵头建立重点经济指标三级调度机制,巩固经济工作“大合唱”格局,2017年硚口区GDP增长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2%,实现拼搏赶超目标。积极对接城市总规修编,立足区情深入谋划硚口空间格局。组织编制汉江湾、同济健康城、宗关枢纽商务区、汉江湾•云谷空间等重点片区产业空间规划,协调化解了一批制约区域开发建设的规划瓶颈。社会事业发展规划48万,主要成效:聚焦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种好投融资“责任田”。紧紧抓住拉动经济增长的“驾辕之马”,固定资产投资在做大规模中优化结构。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70.7亿元,同比增长17.9%,居中心城区前列。抢抓政策窗口期,探索融资新渠道。累计争取政策性融资123.33亿元,策划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获批国开总行政策性融资授信95亿元。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促进重大项目提速增效。组织重大项目调度会55次,全区交出了征收(拆迁)145万平方米,供地挂牌517亩,开竣工项目25个的成绩单。推进古田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国家试点,累计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2.25亿元,被誉为“北有哈达湾、南有硚口”的搬迁改造模式向全国推广,《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推介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建设。牵头开展双创系列活动,硚口区被授予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节能减排195万,主要成效:不断深化“两型”示范创建,硚口连续三年入选C40可持续发展典型案例,《低碳校园建设体系》成为全国首个地方低碳校园标准。物价管理10万,主要成效: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对2家市场220户经营者的标价行为进行了规范。完成价格认定工作283件。受理价格举报件1975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责令涉事单位退款2.14万元、罚款0.93万元。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规范,硚口区物价局获得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与此同时,信用体系建设、国民经济动员和支铁、援疆、粮食等方面工作也取得新的成绩。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4.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为预算的4.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为预算的12.33%,其中:
(1) 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为预算的12.33%,比预算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车改革,2017年只保留1台公务车。其中:保险费0.37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63万元,降低97.1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7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3万元,降低93.8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均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国是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车改革,2017年只保留1台公务车,运行费也相应减少。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下达的“循环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低碳、节能基础能力建设,有序实施节能、低碳项目建设,促进全区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两型综合配套改革。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节能、低碳基础能力建设
生态校园建设项目(一)、(二)。两个项目总投入95万元,在辖区中小学进一步推广实施生态校园建设,探索建立中小学低碳校园省级地方标准体系。主要建设内容是,形成中小学低碳校园建设标准体系成果,进行省级地方标准体系申报;将低碳教育内容纳入全区各学校量化考核目标,在5所中小学中进行标准体系试点示范;加强低碳校园宣传推广,联系促进在国际、国内间的交流合作。
——节能、低碳项目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总投入75万元,对汉正街道办事处大楼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综合节能率30%,整窗传热系数K值达到2.1;在项目改造过程中使用太阳能集热。
低碳社区创建。三个项目总投入30万元,在牌楼社区、水厂社区、云鹤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促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节水器具使用达95%以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80%以上)、低碳宣传设施建设、低碳家庭创建和低碳教育、社区旧物交换及回收利用设施、社区生活信息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低碳生活指南宣传。
2017年度2大类6子项目,全部顺利完成,资金均以以奖代补形式拨付到位。各项目基础资料齐备,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在区财政监管下执行;对项目资金均进行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没有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产出目标
(1)产出数量。把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内容纳入全区各学校量化考核目标,在5所学校开展“硚口生态校园”标准体系试点示范,对1栋办公楼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建3个低碳社区。
(2)质量指标。依托低碳校园建设,探索建立中小学低碳校园建设省级标准体系,倡导推行良好的低碳教学状态;依托低碳社区创建,改进提升创建社区居民绿色生活方式。
2、效果目标
中小学生和居民的低碳环保意识得到较大提升,低碳践行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全区低碳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综合节能率达30%。
1、政府操作层面绩效评价分析
在政府操作层面,根据《预算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认定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查看、预算分配公示、项目验收、并经区发改委党组会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扶持的原则,配置合理,管理规范,资金落实情况良好,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项目专项资金引导性较强,区财政按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层面评价分析
①项目投入
项目投入管理满分为20分。其中,项目立项规范性8分,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资金到位率3分,资金及时率3分。
项目是按照2017年区两型工作总体安排,经过单位申报、走访调研、实地考察、筛选核实、区发改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实施的,年初下达了项目计划通知(硚发改政〔2017〕9号文)。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结合实际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位。项目投入得分20分。
②项目过程
项目过程管理满分为22分。其中,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项目质量可控性2分,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财务监控有效性2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在项目过程管理中,区发改委按照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要求。制订了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建立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质押担保专项资金的现象,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项目过程得分22分。
③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满分为34分。其中,节能率4分,项目目标完成率4分,项目完成及时性4分,将“绿色低碳生态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得5分,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得5分,居民和在校学生低碳生活参与率,得6分,《中小学低碳学校建设指南》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得6分。产出得分34分。
④项目效果
项目效果满分为24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低碳生活、低碳消费和低碳教育宣传册2万份得6分;社区“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垃圾分类率60%以上得6分。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使用单位满意度6分,公众对倡导绿色生活满意度6分。效果得分24分。
——经济效益方面
通过既有项目节能改造汉正街道办事处综合节能率达到30%,整窗传热系数达K值2.1。
通过低碳社区创建,探索建立了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引导试点社区居民前端分类,监测垃圾流通信息,最终实现垃圾整体减量化,有害垃圾得到专业处理,先行试点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宣传知晓率达到80%,垃圾分类参与度62%。
——社会效益方面
通过生态校园建设项目,为中小学低碳校园建设提供了实践数据和理论依据,有力推动了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和推广。借助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武汉分中心平台力量,将低碳校园建设体系成果推向“C40城市气候领袖群”舞台,成为C40全球城市低碳发展经典案例,又一次提升了硚口的国际影响力。
通过项目实施一年来的综合摸底,项目单位满意率达到100%,公众对倡导绿色生活满意率达到90%。
2017年度硚口区循环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符合硚口区转型发展的需要,符合节能环保示范项目条件。财政资金的投入,促进机关、学校、社区等重点单位发挥低碳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了全民低碳、环保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区循环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际绩效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按照100分总分计算,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万元,比2016年增加8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实行公务车改革,行政在职干部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日常公用支出项目,二是按财政预算口径调整日常公用支出各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
2017年,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盯年度绩效目标,围绕全区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全力以赴推征收(拆迁)、促挂牌,推开工、促竣工,切实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工作。
二、宏观经济管理
2017年,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经济运行、产业、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等各项工作,紧跟拼搏赶超新要求、新节奏,克难攻坚、奋力突破,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节能环保工作
2017年,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紧围绕低碳主题,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项工作目标按时按进度完成,承担的年度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二氧化碳减排率预计超过市政府下达目标。
四、物价管理工作
2017年,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能,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着力推进价费“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价格秩序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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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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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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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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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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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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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0.7亿元,同比增长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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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度挑战目标,在全市七个中心城区中,同比增幅排名第一,投资总量排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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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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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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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2%,服务业“小进规”企业新增30家、净增22家;发起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2%;统筹推进16项主要改革事项,古田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不断深化,成功创建湖北省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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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市级指标全部实现拼搏赶超,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首次追上全市平均增幅,服务业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翻番完成目标任务,成功创建湖北省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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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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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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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92%,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2.64%。《低碳校园建设体系》将成为全国首个地方低碳校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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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硚口区低碳校园项目入选2017年C40和SUSTAIN合办的《100个城市低碳案例集》(Cities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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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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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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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价格认定工作283件,采集各种价格监测数据29218条,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告644份,受理投诉举报1975件,其中国家发改委12358平台系统交办的206件,省、市物价局交办的737件,区政务平台交办的922件,政府督办件66件,信访办件8件,其他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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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举报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硚口区物价局获得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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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款)行政运行(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物价管理(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提租补贴(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5.节能环保(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咨询电话:027-8342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