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汉正老街”片区项目-大夹街(多福路—友谊南路)道路工程项目被征收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下同):
硚口区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0月24日作出硚政征〔2025〕4号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后),决定对硚口区“汉正老街”片区项目-大夹街(多福路—友谊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