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市第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硚医保行罚字〔2026〕004号 |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 | 1242010044******** | 王*文 |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36.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责令改正,罚款519.75元。 |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