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6-07-27 14:43 发布时间:2026-07-27 14:36 来源: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骏玺佳贸易商行:

因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且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6727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告知书

武汉市硚口区骏玺佳贸易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武汉市硚口区骏玺佳贸易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104MAE3LLR5XC)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因你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且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你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武汉市硚口区骏玺佳贸易商行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你对此行政行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27-83612383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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