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机构名称:硚口区长丰街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法定代表人:李昌华;
三、类别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选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大道89号东风村“城中村”综合改造H3地块4栋/单元1层(7)商号;
五、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六、床位(牙椅):不设床位。
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
电话:027-83613182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