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要求补充听证申请材料的告知书

更新时间:2026-06-08 16:15 发布时间:2026-06-08 16:08 来源: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要求补充

听证申请材料的告知书

2026年6月3日,我局收到美好名流汇二期若干业主,关于武汉市头等舱南泥湾网吧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的听证申请(见附件)。因申请人数过多,根据《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请申请人员推举听证代表10名以内(含10名),于2026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利害关系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经营许可证等,证明你的合法权益在该行政许可影响范围内)                                            

本机关委托美好名流汇物业公司代收相关资料,收到后将依法核实利害关系人身份,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能证明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本机关将依法不予受理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7-83613192

特此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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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听证申请照片.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