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6-04-14 16:29 发布时间:2026-04-14 16:27 来源: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辖区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至5月15日,开展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外地用人单位在汉派出机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按要求参加本次书面审查。

二、区属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的用人单位辖区重点用工企业、存在欠薪投诉举报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必查单位。

用人单位通过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https://gzqx.chutianyun.gov.cn“用人单位——在线书面审查”端口,向区人资局报送劳动用工情况。经系统评价,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A级的用人单位,免于审查但仍需通过上述端口完成网上申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四、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根据区人资局初审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五、用人单位可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诚信查询”端口,查询本单位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异议复核该项工作于2026年5月30日前结束请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用人单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根据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信用修复。

七、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逾期未申报拒不配合审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区人资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用人单位如有疑问,可向区人资局咨询。

    联系人:陈彦青

联系电话:83630192

                    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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