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6-02-28 09:12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1 来源:硚口区司法局

硚口区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武汉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硚口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二)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

(三)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

(四)曾从事相关岗位,有行政执法经历,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退休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在本市连续居住或者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未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无治安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公道正派,品行良好,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参与群众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专项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活动;

(二)根据掌握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定职权 情况,提出行政执法问题和建议;

(三)承担司法安排的培训、课题研究等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工作纪律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反映发现 的违法行政执法问题和有关情况;

(二)不得干扰、妨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 政执法公务活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 握的卷宗材料、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四)不得以监督员名义参与无关行政执法监督的社会活 动;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等;不得利用监督员身 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聘任期限

硚口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年,聘任期届满可续聘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31日至310日。

(二)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或特别邀请种方式。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表》(附件1),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通过邮寄提交区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27硚口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

2.电子邮箱:qkxzzfjd@163.com联系电话:83350532

七、资格审查

司法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经审查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区司法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和证件

附件:1.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2026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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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硚口区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