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开展“两高”项目准入前产能置换、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联审会商。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我区“十四五”期间无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目前辖区无“两高”项目。
(二)措施完成情况:
1、建立“两高”项目监管长效机制,2024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节能攻坚推进碳达峰的实施方案》,根据区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相关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节能审查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削减等相关要求,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2、我区紧盯能源消费增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严禁“两高”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区无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
3、经全面排查,目前辖区无“两高”项目,没有“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等情况。
4、辖区范围内已完成燃煤锅炉的全面治理,没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硚口区发改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342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