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当事人:武汉永恩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9GQDA5M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硚口金三角A地块6号楼、购物中心6号楼20层(5)办号
法定代表人:晏迎
身份证件号码:42112319850729004X
联系电话:17786424878
经查,你单位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8年9月18日。期满一年后,你单位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本决定作出前已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文书一式 三 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