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陈述
申辩、听证告知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武汉市申隆大药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68230545X8)、武汉古田中医门诊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08662717XK)涉嫌明知存在未结债务,仍提交虚假声明“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取得注销登记案,已调查终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注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调查证实,上述市场主体在申请注销时存在未结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上述市场主体的简易注销及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注:在公告期间,与该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也可到本局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董鸣则 联系电话:027-83613181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