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3〕304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4〕2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区中禾天呈农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1家企业于2023年招用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范围内)符合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个人部分补发条件,补贴金额共计3000元;其中博报堂希点整合营销(武汉)有限公司因企业不在一次性扩岗补贴发放名单内,根据文件要求现由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发企业部分1000元(企业吸纳杨裕清个人部分已发放)。补贴金额共计4000元。现公示期7天,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硚口区人力资源局反映。
联系方式:027-83794301。
企业名称 | 吸纳类别 | 人数 | 金额(元) |
中禾天呈农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 高校毕业生 | 3 | 3000 |
博报堂希点整合营销(武汉)有限公司 | 高校毕业生 | 1 | 1000 |
武汉市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