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全区各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各街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取得较好成效。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基本情况
(一)低保扩围情况:1-12月,低保在册4389户、6229人,累计新增低保401户,600人,相比1月在册户数4770户6806人,减少381户、580人。全年共计55542户次,79219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救助。发放低保金7400.44万元,各类补助675.68万元,共计8076.12万元,落实保障金发放及时率100%。
(二)特困扩围情况:在册特困供养人员314人,较去年同期增长34.85%,其中分散供养236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448.61万元;集中供养78人,累计支出191.37万元,共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及各项补贴639.98万元,全面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
特困大排查工作全年进行3481次,其中电话慰问3021次,探访巡查460次,实现了100%全覆盖。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独居占比62%,且存在人户分离情况,跨区域管理难度大。日常照料探视频次中仅54%能做到每周一次及以上,少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长期独自在家。
住房方面,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均有房可住,超过一半的分散供养人员名下无房产,部分人选择借住亲友家中,大部分无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了公租房,且租金有减免,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三)临时救助情况:1-12月,临时救助累计1684人次,救助金额295.6万元,临时救助率100%;同时,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预拨每街道办事处3万元备用金,以方便开展紧急救助。
(四)经济核对工作情况:2023年共为4511户家庭出具核对报告,处理超标预警信息506条。
(五)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情况:2023年通过全省救助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共处理预警信息12条。
(六)购买服务家计入户情况:2023年共计入户6019户,其中低保新增 401 户,低收入新增50 户,特困新增 50 户,事实无人抚养 13 人;低保在册3800户,低保复核1082户,低收入在册 31 户,特困在册 450户;返贫 68 户,重残 74 户。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探访服务。
(七)“一月一核查”情况:按照“一月一核查”的要求,区民政局委派3名工作人员每月下沉街道指导救助工作、开展培训,做好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与监管;敦促街道建立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2023年全年下沉全区11条街道,共核查低保1838户次,其中新增350户,调增388户,调减446户,停发654户,核查完成率100%。
(八)大数据工作情况通报:在今年的大数据监督检查中,低保中心共涉及民政社会保障3类问题线索共计130条,其中城市低保124条、农村低保(低收入)5条、特困供养1条。
核查及抽查情况:城市低保124条,街道之间交叉核查32条,其中查实18条,查否119条,农村低保(低收入)5条,街道之间交叉核查1条,查否5条,特困供养查实1条。
(九)信访情况通报:按信访类型分类:2023年,收到市民热线及智慧信访共计76件信访,现场咨询500余次,电话咨询800余次,其他渠道500余次,共计约收到1800余次信访咨询。
按问题类型分类:咨询低保相关政策占比74%,临时救助占比9%,特困占比4%,其他咨询、投诉举报占比13%。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平时掌握和调研检查情况来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需要重视警醒,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和改进。
一是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加强。救助政策不断优化调整,但对于政策的深入宣传没有完全跟上,部分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还不够了解。
二是能力保障有弱项。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且对象层面多、体量大,调查起来比较繁琐,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与动态管理,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与熟练运用政策能力不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得到全面保证。
三是政策落实上有漏洞。从群众信访调查和审计发现交办的问题看,有的街道没有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对象“单人保”政策,有的街道对到年龄的“三无”人员没有及时转特困,有的街道对单人户社会救助对象关系关心关爱不够,这些都是政策不落实的直接表现。
四是工作作风上有欠缺。有的街道社会救助办理网上承诺与实际办结时间“两张皮”,承诺事项流于形式。
三、2024年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论述精神
1.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2.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能力本领。
3.牢牢把握社会救助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救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推进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二)强化低收人口动态监测
4、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确保各类救助对象信息及时、准确录入。
5、线上线下结合识别困难群体:线上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通过整合民政、社保、医保、教育、住房等多个部门的数据资源,发现潜在困难人群,发出预警信号。线下依靠基层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定期走访摸排,核实线上预警信息,并主动发现尚未被系统推送的困难群众。
(三)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6、落实分层分类认定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困难、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
7、推进社会救助扩围,精准落实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施保政策,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实施办法,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力度。低保人数不少于2023年的人数,低保边缘人数不少于低保人数的10%,刚性支出困难认定及时精准。
8、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压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人的照料责任,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9、强化临时救助功能,提高临时救助可及性、救助时效性,更好发挥救急解难功能。
10、完善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机制,规范区级、街道、社区各环节的职能权限,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加强对街道的指导监督。
11、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全面实现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及时补充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救助时效性,更好发挥救急救难功能。
12、加强极端天气及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全面摸排受影响群众生活状况,做到发现早、介入快、救助及时。完善纳凉取暖救助。
13、加强各类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配合做好特殊困难老人、困难妇女、困难青少年、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退捕渔民、计生特扶家庭、戒毒康复人员、刑释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分类统计工作。
14、加强慈善帮扶。落实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15、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增强部门配合和资源统筹能力,推进形成综合救助格局。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通过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建设社会救助工作站、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落实基层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条件、分级培训等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16.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要求,所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继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确认”。
(五)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
17.健全督导制度,提高办理质效。继续落实“一月一核查”制度,做好民政督导角色,健全监管和培训制度,及时纠正街道审核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低保审核高质、高效发展。
18.加强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热线管理,规范做好接听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升市民热线办件质量,确保办件及时率、满意率100%。规范处理信访事项,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各类信访件管理,做好突出信访案例分析,准确研判舆情,做好风险防范。
19.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人员配置,切实强化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硚口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