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武汉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受理/咨询部门 |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科 |
政策类型 |
纾困帮扶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83631955 |
申报时间 |
每季度 |
备注 |
无 |
支持标准: |
养老保险补贴598.4元/人、月, 失业保险补贴26.18元/人、月, 医疗保险补贴299.2元/人、月。 | ||
申报条件: |
1、税务登记在本区的各类企业(单位)。 2、各类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的,领取了《就业创业证》并签订了1年以(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贵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9类就业困难人员。 | ||
办理流程: |
1、办理《就业创业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与失业管理科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上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 ||
政策依据: |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财社〔2018〕4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