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
受理/咨询部门 |
硚口区人力资源市场 |
政策类型 |
惠企政策 |
咨询电话 |
83794301 |
申报时间 |
全年 |
备注 |
无 |
支持标准: |
在我市依法开办的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吸纳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与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脱贫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就业1年以上,按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每年给予2000元奖补。 | ||
申报条件: |
1、吸纳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促进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 2、用人单位与脱贫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依法为脱贫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就业1年以上。 |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营业执照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 (二)审核公示 区人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在区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资金拨付 公示后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出具资金拨付意见,并协调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办事指南》和《脱贫劳动力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办事指南》的通知 (武劳就管〔202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