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受理/咨询部门 |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科 |
政策类型 |
惠民政策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83631915 |
申报时间 |
无固定申报时间限制 |
备注 |
无 |
支持标准: |
给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 ||
申报条件: |
1、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 2、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后在我市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 ||
办理流程: |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向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申请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外地返乡的相关作证材料。 2、区人力资源局就业科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资料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 ||
政策依据: |
《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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