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2-0868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20 10:4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硚公复终止字[2022]01号
名   称: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发布日期: 2022-03-07 10:40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更新时间:2024-03-11 15:51 发布时间:2022-03-07 10:40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硚公复终止字[2022]01号


申请人:吴*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年*月*日    

住址:武汉市硚口区人信武胜里*号楼*室    

被申请人: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黄**   职务:大队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向其作出的编号4201042401227270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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