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5148572/2021-60067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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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城区更新改造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15: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无 |
名   称: | 硚口区古四社区及扩大片(轻机公客厂片)B片 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15:00 |
硚口区古四社区及扩大片(轻机公客厂片)B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示。现将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21年10月9日,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求意见稿》符合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针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未经登记建筑及居民自行搭建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意见的回复。
未经登记建筑(含自行搭建房屋)的建筑面积由权利人提出申请,经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后确定具体面积。
(二)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产权调换房屋超出应调换面积的价格结算”意见的回复。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被征收房屋应调换建筑面积部分(即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视为合法建筑面积、历史无证房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补助之和)不结算差价。由于房屋户型设计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实际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应调换建筑面积的,超出建筑面积分段结算差价。超出在10平方米以内的,按165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在10平方米以上的,按185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
二、方案修改情况
(一)《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二条第一款住宅产权调换房源城投立城囍居预计交房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之前修改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
(二)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的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三、研究决定情况
经硚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硚口区古四社区及扩大片(轻机公客厂片)B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