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2-1244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1-13 12: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13 12:00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2-05 17:56 发布时间:2022-01-13 12:00

各区人民政府:

寒假期间是落实“双减”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关键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号)和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相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元月15日—215

二、整治内容

1.禁止寒假开展义务段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寒假期间面向义务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一经发现,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收回许可;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坚决取缔。

2.打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或“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开展“地下”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及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等行为。一经发现,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收回许可;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坚决取缔。

3.整治无证非学科类培训。对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机构,应立即停止培训行为,未取得办学许可前不得继续培训;对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视作无证培训机构处理。

三、整治安排

1.拉网排查(120日前)。各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等方面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

2.综合执法(215日前)。各区充分运用部门行政指导与执法、街道综合执法等手段对违规机构及个人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3.结果公示(220日前)。各区公示执法查处结果,对违规培训机构以“黑名单”方式予以曝光。

4.市级抽查(220日前)。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力的区进行督办。各区于31日前将集中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见附件)、工作情况报告交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多部门、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日程安排,定期调度,确保落实。

2.统筹推进。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各区要统筹兼顾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培训广告管控、防疫措施落实等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区每周四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周整治工作进展。

3.警示震慑。探索教育执法机制,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依靠法规提升监管效能,依靠执法形成震慑,构建辖区内良好教育生态。

4.社会监督。各区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监督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附件:2022年寒假集中专项整治情况表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

2022113



附件

          2022年寒假集中专项整治情况表

汇总

发现问题数

执法次数

查处数

曝光数

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次数

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次数






序号

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

违法违规行为类别

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表现

查处结果

曝光情况

1






2






3






4






5






备注:

1.违法违规行为类别指:寒假开展义务段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无证非学科类培训。

2.查处结果指: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收回许可。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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