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5148572/2022-2868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发文日期: 2022-04-11 09:0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11 09:00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10-11 10:33 发布时间:2022-04-11 09:00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现将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共有被征收户368户,其中居民367户,企业1户。征求意见期内共收回《地大校内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表》368份,其中认为《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332份,占总被征收户数的90.22%;认为不符合的1份,占比0.27%;未发表意见的35份,占比9.51%。

二、主要意见及回复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希望原地原址过渡”意见的回复

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75号令第二十八条征收住宅房屋、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用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第五条已明确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方式,符合法律法规,故不予修改。

、方案修改情况

(一)为加快项目推进,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修改本项目正式签约期为1个月。

(二)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的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研究决定情况

经硚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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