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标题: | 请处理地面钢钉 | ||
|---|---|---|---|
| 来 信 人: | 来信时间: | 2026-09-07 16:12 | |
| 来信内容: | |||
在硚口区长丰街道长云路27号(公交三公司南门)往古口一路方向50米的人行道上,有4根钢钉,对行人有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给予处理,谢谢! |
|||
| 回复单位: | 硚口区长丰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6-09-11 11:23 |
|---|---|---|---|
| 回复内容: |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现场核查,已将路面钢钉清理完毕,安全隐患已消除。后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因您不需要电话回复,故无回访记录。我们将加强管理,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硚口区长丰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 |
|||